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对建筑物划分的防雷等级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是依据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对建筑物划分的防雷等级。
依据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3.0.2条: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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