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中国新闻奖
2011年10月20日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奖项
第二十一届中国新闻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评选结果于2011年10月20日揭晓。
获奖作品
来自全国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的287件作品荣获中国新闻奖,其中特别奖2件,一等奖41件(含9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89件,三等奖155件。
中央新闻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负责人,新闻单位编辑记者代表,各地记协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和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等88位代表组成的评委会,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新闻界实际出发,牢牢把握评选导向,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程序,评选出获奖作品。
特别奖、 一等奖
特别奖、 一等奖(共46件)
二等奖
二等奖(89件)
三等奖
三等奖(155件)
评委名单
主 任 田聪明 中国记协主席
副主任 翟惠生、李 伟、李东东、陈俊宏、周树春 、明立志 、魏正新 、张晓辉 、钟修身
评选细则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本届评选会实际,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评选标准,宁缺毋滥。
3.坚持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4.在坚持评选标准、同等条件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网络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关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外文作品。特别是国际传播奖项,要兼顾不同媒体、不同体裁的作品。
5.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评选时参考参评作品在网上公示后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评选办法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0年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2010年首次刊载的新闻论文。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7 19:29
目录
概述
获奖作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