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全国报社、
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的287件作品荣获中国新闻奖,其中特别奖2件,一等奖41件(含9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89件,三等奖155件。
中央新闻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负责人,新闻单位编辑记者代表,各地记协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和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等88位代表组成的评委会,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新闻界实际出发,牢牢把握评选导向,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程序,评选出获奖作品。
4.在坚持评选标准、同等条件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网络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关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外文作品。特别是国际传播奖项,要兼顾不同媒体、不同体裁的作品。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0年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2010年首次刊载的新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