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教各宗认为地、水、火、风等四大能生一切色法,而无有第五大,故以第五大喻
龟毛兔角之虚无。同类比喻用语尚有第六阴、
第七情、第十三入、第
十九界等。维摩经观众生品(大一四·五四七中):“如第五大,如第六阴,如
第七情,如十三入,如
十九界,菩萨观众生为若此。”然于密教,则虽亦以地、水、火、风等四大能造一切色法,惟密教强调四大不离“心大”,心色不异,其性为一,故有五大(加上空大)、六大(再加上识大)之说,如是则以“第五大”比喻有名无实之假法者,并不适用于密教。(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三、尊胜佛顶修瑜伽法轨仪卷上)((参见:
五大)1056、“四大”1649)p4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