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秩序
动物群中的社会等级地位、统制等级地位
等级秩序(rank order)是指动物群中的社会等级地位、统制等级地位。即许多动物在居住群体内特权和服从的有序分布。强者或更有经验的个体处于等级的上层,享有某些特权,如首先获得食物等。在脊椎动物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如鱼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动物,无脊椎动物(如昆虫)中也有零星表现。其形式因种而异,如家鸡的啄级秩序在许多情况下是线性的,在其他动物中有时十分复杂,呈三角形关系,即一个动物统制第二个动物,第二个统制第三个,第三个转而又胜过第一个。
等级秩序在脊椎动物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如鱼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动物,无脊椎动物(如昆虫)中也有零星表现。其形式因种而异,如家鸡的啄级秩序在许多情况下是线性的,在其他动物中有时十分复杂,呈三角形关系,即一个动物统制第二个动物,第二个统制第三个,第三个转而又胜过第一个。虽然在许多灵长类动物十分明显,但动物的等级地位还因行为情景不同而变化。通常包括雌雄两性,也可能雌雄性分开。在雌雄性分开,排序的情况下,配偶双方若处在相同的等级地位,交往时一般都取决于雄性。某些灵长类动物,由于两只或多只处于互相支持并集体统制其他动物的中心等级地位,雄性的等级排列可能变得十分复杂。这个中心等级群体在一对一的搏斗中能够击败任何其他成员。
在早期习性学文献中,一个动物的等级地位通常都用希腊字母顺序标出。地位最高的是α动物,最低等的是ω动物。最高等级个体可能第一个得到吃食和饮水,选择最好的地点睡觉和休息,独占交配的机会。然而,占据这种地位意味着带有某些义务,如担当群体的领导,随时准备保卫群体其他成员等。在群体中能起稳定作用。年幼动物成长到足以对年长者提出挑战时,唯一的搏斗就是企图建立新的等级秩序。一般发生于群居动物,但又不限于群居动物。一对配偶之间也能形成等级关系,这在一夫一妻制动物特别是鸟类中最为明显。通常,雄性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中都占统制地位,但当繁殖周期开始,雌性的亲代投资大予雄性时,这种关系可能会暂时颠倒过来。生活在同一地区并利用相同自然资源的不同物种成员之间,有时也会形成一种等级关系,而且会明显表现为物种种族世系的等级关系。接近水源或选择食源时物种建的等级关系通过攻击性的互相作用而建立。海迪格(Hediger)将这种调节叫作“生物的等级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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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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