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是社会主义财政学主要构成内容之一。它不仅研究属于
上层建筑的财政管理和财政体制,而且联系上层建筑,研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研究国家与企业(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研究财政管理的经济基础和财政管理的基本经验。
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上,社会主义财政学管理论提出了建立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1) 在收支划分上,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事权和财权统一,收支挂钩,权责结合。(2) 在“条、块”关系上,既要有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要维护地方的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统筹安排资金的权限。(3) 在具体办法上,要求中央实行总额控制、计划指导,由地方以收定支,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