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万济
中国清代康熙年间伊斯兰教学者
米万济 是中国清代康熙年间伊斯兰教学者。字敬公。回族。金台(今北京市人)。
米万济
生卒年不详。幼习儒学,后从师常志美、李永寿,研读伊斯兰教经籍。康熙三十年(1691),讲学于杭州,遍游海内。为人忠信诚实,诲人不倦。曾以儒理发挥伊斯兰教义,著《教款微论》,丁澎为之作序。主要观点:认为“佛老之谈,偏且妄也”,“儒者之论理,最正无伦,其正诚修齐之道,明理尽性之功,可谓详且尽矣,无可加矣。但先天之原来,后世之陟降,主宰止一之所以,生死来去之原委,概未及言之。”只有伊斯兰教既谈“纲常伦理、立身行己之道”,又讲“先天后天之化生,为人善恶之报应”,更兼“本教惟务其实,故每于宣传条约之际,讲贯诰诫之时,咸以俗言注释,令人易解”,其教规“于婚丧之礼,多遵上古淳厚之风,不尚曲礼繁文、虚恭伪节”。希望“通达之士,于致知博学之余,知清真之教有可尚可崇之道,以致寻真而向化,又欲本教之师长,于问答讲论之际,知儒理有相通相藉之资,便宜化贤士以归真。”
(冯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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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3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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