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罪名,“具体罪名”的对称。是指某一类犯罪的总称。罪名的一种。以罪名所包含的内容广度为标准划分的罪名类型。各国刑法关于类罪名的划分很不相同。中国刑法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形成十个类罪名,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受贿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类罪的划分与类罪名的确立,是建立
刑法分则体系的前提,参见“刑法分则”和“刑法分则体系”。
10个类罪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