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行政区,
广东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广东省东部。1952年置粤东行署,粤东行政公署驻
潮安县境内,管辖汕头及原
兴梅专区之梅县、兴宁、大埔、五华、丰順、蕉岭、平远7县;原
潮汕专区之揭阳、潮安、惠來、普宁、潮阳、饶平、澄海、南澳8县,原
东江专区之惠阳、海丰、陸丰、龙川、河源、紫金6县,共1市21县。
1952年置粤东行署,粤东行政公署驻
潮安县境内,管辖汕头及原
兴梅专区之梅县、兴宁、大埔、五华、丰順、蕉岭、平远7县;原
潮汕专区之揭阳、潮安、惠來、普宁、潮阳、饶平、澄海、南澳8县,原
东江专区之惠阳、海丰、陸丰、龙川、河源、紫金6县,共1市21县。
1956年,撤销粤东行政区,辖县分别划归汕头、惠阳2专区:将潮阳、澄海、潮安、
大埔、饶平、南澳、惠来、普宁、揭阳、丰顺、五华、兴宁、梅县、平远、蕉岭15县划归
汕头专区; 将今惠阳、河源、龙川、紫金、海丰、陆丰6县划归
惠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