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自治会亦称“广东自治会”。清末立宪派政治团体。1907年,由陈惠普、李戒欺、向蓬兰等在广东发起成立。其成员主要是广东金融商业资本家和少数知识分子。依靠广州七十二行商和九大善堂开展活动。目的在于保护商人的商业利益及人身权利。该会成员思想复杂,既有反对革命的保皇派;也有宣传立宪而又赞成革命的;有不反对也不谈革命的;也有同情和参加革命的。但在反帝爱国运动上表现都很积极。
1907年11月,因英国轮船执役人员无故打死中国乘客,领导广东商民参加了反对英国在西江缉捕“盗贼”的斗争;1908年3月19日,因二辰丸事件召集数万群众展开抵制日货的运动;1909年初,因中葡勘定澳门疆界,开展反对葡萄牙侵略和清政府卖国政策的斗争。1908年3月,在国会请愿运动中,该会建议各省及海外华商实行联合请愿,提出谋取地方政权,保护资本家的要求。在1910年的三次请愿高潮中,该会也发挥了相当大的影响。辛亥革命后,该会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