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接补贴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补贴。
补贴对象
所有种粮农民。
补贴程序
省财政下达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后,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粮食播种面积和近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的各50%比例分解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各村种粮面积和粮食产量分解到户,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惠农资金专户。
补贴标准
每个乡(镇)、每个村的补贴标准不一样。每年度按各乡镇上一年上报的“一册明”审定的种粮面积和上年度粮食常产核定。
发放形式
采取“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发放。
政策来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
相关部门
监督部门:监察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