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
名词,
形容词。
哲学上,精神的定义就内涵方面而言:精神是过去事、物的记录及此记录的重演。(1)精神物是过去事、物在现实物中的记录。(2)精神事是精神物在现实物中的重演。记录:以新叠旧式的暂态变化;重演:以旧启新式的暂态变化。记录和重演都是沿宇宙之道作定向前行,即都是按宇宙三律作物忆现检,趋同离异的局部循环,其区别只在于变化前后暂态的不同。就外延方面而言:精神包括所有的精神物件和精神事件。精神物件是占空有界,拥质有限的。精神事件是历时有尽,占空有界,拥质有限的。人类精神是
宇宙精神之一种,是记忆于人体中或记录于人造物中的过去事物。
精:定心在中,耳目聪明,四肢
坚固,可以为精舍。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敬除其舍,精将自来。精
想思之,宁念治之。严容畏敬,精将至定。
示例:振作精神。明《
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部右侍郎兼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清任以和,直方而大;精神折冲于千里,文武为宪于
万邦。
又如:1905年8月,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以后,孙中山正是依靠黄兴、廖仲恺、
胡汉民等无数志士仁人的力量,发扬团队精神,里应外合将满清王朝推翻,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
民主共和制国家--
中华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