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检查
主要通过精神科医生与被鉴定人或和知情者交谈,全面检查与精神障碍相关的材料
精神检查是主要通过精神科医生与被鉴定人或和知情者交谈,全面检查与精神障碍相关的材料。精神检查的内容有:一般表现、认识活动、情感活动、意志行为、自知力、社会功能。
注意事项:如果一次检查未达到检查目的,进行第二次检查。检查中要关重对方,仅用其易懂的语言。仔细观察病人非言语性表现,如仪态、表情、姿势、动作等。(胡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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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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