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钠,是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7H4NNaO3S,是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许多国家都限制了糖精钠在食品加工中的使用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少数企业为了片面追求产品的甜度、色泽或延长产品保质期,擅自违法过量使用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简介
糖精钠又名邻苯甲酰磺酰亚胺钠,于1879年开发,是最早应用的人工合成非营养型甜味剂,溶于水,在稀溶液中的甜度为蔗糖的200~500倍,浓度大时有苦味,在酸性条件下加热,甜味消失,并可形成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因其低热量、不为人体吸收、可随大小便一起自动排出等特点被肥胖病、高血脂、糖尿病和龋齿等患者用作食糖替代品。另外也可用作电镀镍铬的增亮剂、血液循环测定剂、渗透剂等,用途相当广泛。
基本信息
化学式:C7H4NNaO3S
分子量:205.166
CAS号:128-44-9
EINECS号:6155-57-3
理化性质
沸点:438.9ºC
闪点:219.3ºC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
计算化学数据
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氢键供体数量:0
氢键受体数量:4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互变异构体数量:0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52.2
重原子数量:13
表面电荷:0
复杂度:308
同位素原子数量:0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共价键单元数量:2
特性及用途
在甜度方面,糖精钠分解出来的阴离子有强甜味,而在分子状态下没有甜味,反感到苦味。糖精钠溶解度大,解离度也大,因而甜味强。糖精钠经煮沸会缓慢分解,如以适当比例与其他甜味料并用,更可接近砂糖甜味。糖精钠不会引起食品染色和发酵。
当其浓度比较大时带有苦味,在酸性条件下对糖精钠进行加热,会丧失甜味,同时形成带有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这种物质无色,性能稳定,因为其热量比较低,进而不容易被人体吸收,但是可以随大小便排出体外等,所以,糖精钠被肥胖病、高血脂等患者用作食糖的替代品。
安全性评价
毒害作用
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液中排出而不损伤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而活性,全世界曾广泛使用糖精钠数十年,尚未发现对人体的毒害表现。如果人体摄入的糖精钠浓度比较高,这时人体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化。在人体内糖精钠不被利用,会影响并制约胃肠吸收营养物质,同时产生酸性有机化合物,这些变化将会减轻人体重量。
糖精钠的优势是所有甜味剂中价格最低的一种,虽然安全性基本得到肯定,但考虑到其苦味以及消费者对其毒性忧虑的心理因素等。加上它不是食品中天然的成分,从长远来看,它将可能被其他安全性较高的甜味剂所逐步代替。
致癌性
研究人员曾对它做过一些动物实验,实验结果表明该物质具有致癌作用(主要引发膀胱癌,还可能引发子宫癌、卵巢癌和皮肤癌等),因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1977年明令禁用该物质。但因餐饮行业(以及节食者)的坚持,糖精钠至今仍在市场上出售。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包含糖精钠的产品包装上均贴有警告标签,指出糖精钠对实验室动物具有致癌作用。而美国热量控制委员会指出,人们不会像老鼠一样患上膀胱癌,因此,应该除去这个警告标签。在2000年,美国国会废除了相关法规,糖精钠产品不必进行健康警告标签。
发展现状
糖精钠是1878年美国人G.Fahlarg 和I.Remen发明的。美国在1910年开始工业化生产糖精钠,糖精钠的甜度约是蔗糖甜度的200~500倍,并且其价格低、性能稳定,因而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对于糖精钠来说,其缺点主要表现为:其浓度超过0.03%时带有苦味,在酸性条件下,对糖精钠进行加热,其甜味会逐渐消失,同时转变为有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近年来,糖精钠致癌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使用范围。
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主要以糖精钠合成甜味剂,由于存在安全性问题,我国开始对其生产、应用进行控制,并且已经关停了一些小规模的生产厂家,同时对大厂的产能也进行了限量。糖精钠作为人工合成甜味剂,主要用于酱菜类、果汁类、蜜饯类、配制酒等,在人民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我们每天刷牙用的牙膏、食品和饮料中,都含有糖精钠的成份。
在美国糖精钠主要也用于食品和医药等行业中,大约61%用于无醇饮料,20%用于食品甜味剂,19%用于其它食品和饮料,也就是说约有60%-80%的糖精钠用于食品饮料中。
糖精钠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对于糖精钠产品,国家实行定点生产、限产限销、总量控制,企业需要审批年度生产计划。我国的糖精钠国家定点生产厂家目前共有4家,它们生产的糖精钠质量,均已达到国家标准,并能达到国际公认的英国药典标准。
生产
通常情况下,糖精钠主要是通过甲苯法和苯酐法进行生产。其中,在利用甲苯法生产糖精钠的过程中,一般会生成
邻甲苯磺酰胺这种中间品,并且邻甲苯磺酰胺经氧化、酸析后往往会生成不溶性糖精。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氧化不彻底,未反应的邻甲苯磺酰胺也不能完全分离,而邻甲苯磺酰胺又属于致癌物,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限制了糖精钠行业的发展。为此,国家对糖精钠产品进行定点生产、限产限销式管控,对于年度生产计划,企业都需要进行审批,在使用糖精钠产品方面同样有着严格的管理。
糖精钠依然属于高污染行业,糖精钠生产消耗强酸、强碱等14种化学原辅材料,每生产1t糖精钠需要消耗13.2t原料、24t水,其废弃物总排放量高达26.2t,这些废弃物通常会污染环境。但是,在生产工艺方面,经过长期的改进和不断完善,糖精钠的生产工艺已经趋于成熟。国内利用苯酐生产糖精钠,无论是收率,还是质量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
使用
食品使用糖精钠超标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现象比较严重。根据资料显示,在食品中应用糖精钠存在明显的超范围、超量现象。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谋取暴利,一些厂商在饮料、果脯,甚至在专供儿童消费的果冻等食品中,普遍利用糖精钠取代蔗糖,但是,却没有在食品标签上做任何的标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糖精钠在我国广大城镇、农村市场上,其使用范围很广。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对国内近百种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饮料进行调查,其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范围内,含有各类甜味剂的饮料约有61.2%,其中,约有55.1%的饮料含有糖精钠;约有23.5%的饮料虽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不同程度的糖精钠,但是,没有在标签中进行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