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层次性是指系统各要素在系统结构中表现出的多层次状态的特征。任何系统都具有层次性。一方面,任何系统都不是孤立的,它和周围环境在相互作用下可以按特定关系组成较高一级系统;另一方面,任何一个系统的要素,也可在相互作用下按一定关系成为较低一级的系统,即子系统,而组成子系统的要素本身还可以成为更低一级的系统。任何系统总是处于系统阶梯系列中的一环。
层次性是系统本身的规定性,它反映系统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层次不同,系统的属性、结构、功能也不同。层次愈高,其属性、结构、功能也就愈复杂。我们创建控制、干预系统必须以系统的层次性为基础。(1)系统中的每一要素都依自身的属性和功能,从属于与之相符的层次,执行系统分配的职能。因此,创建新系统必须以层次结构明确为基本要求。(2)对系统管理、控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系统层次进行协调的过程。系统层次之间,各依自己的职能,循系统的总目标运动。这是系统有序化的保证。(3)对系统进行干预和改造,关键就在于对系统层次及要素之间比例关系的调整,必须把不适合居于较高层次的要素调整到低层次,而把低层次要素中已具备高层次属性和功能的要素,调整到高层次,保证系统从层次内容到层次形式的真正统一。这是系统平衡和稳定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