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承担先期处置、组织和帮助遇险或受灾人员开展
自救和互救活动的人员。
职业介绍
职业名称
紧急救助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紧急救助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紧急救助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紧急救助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环境
室内、外(各种可能需要救助的环境和场合)。
能力特征
动作协调,反应灵敏,心理素质稳定;具有分析和判断能力、同情心和责任感,以及语言沟通能力。
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紧急救助员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紧急救助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紧急救助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紧急救助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紧急救助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紧急救助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紧急救助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紧急救助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紧急救助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及播放设备;技能操作培训场所应有能模拟各种突发事件现场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紧急救助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公安、消防、武警等复员军人。
——高级紧急救助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紧急救助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1)取得本职业高级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模拟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
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紧急救助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
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为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突发事件救生设备和医疗救护设备的场所进行。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服务社会。
(2)爱岗敬业,一丝不苟。
(3)精通业务,操作规范。
(4)反应迅速,冷静沉着。
(5)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于奉献。
基础知识
2.2.1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基础知识
(1)突发事件的含义与特征。
(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内容。
(3)控制突发事件的一般原则、程序和措施。
(4)我国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5)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和政策。
2.2.2紧急救助员职业基础知识
(1)紧急救助员职业的性质、任务及工作程序。
(2)紧急救助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
(3)紧急救助员的权利与义务。
(4)紧急救助职业与相关职业的联系与区别。
2.2.3火灾紧急救助基础知识
(1)消防基础知识和火灾紧急救助原则。
(2)火灾的特征及其危害性。
(3)火场初期灭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2.4常见危险化学品紧急救助基础知识
(1)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特点及其危害性。
(2)常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一般特点、处置程序和方法。
(3)常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紧急救助的注意事项。
2.2.5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基础知识
(1)自然灾害的分类、特点及其危害性。
(2)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
(3)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中的注意事项。
(1)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分类、特点及其危害性。
(2)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
(3)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紧急救助的注意事项。
2.2.7安全疏散与逃生基础知识
(1)火灾烟气的危害及流动特点。
(2)各类突发事件中人员避难和逃生的原则和方法。
(3)救人和自救的基本知识。
2.2.8医疗救护基础知识
(1)突发事件中对人员救助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2)常见类型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和救护方法。
(3)现场急救的实施程序。
(4)简单的人体生理解剖和病理知识。
(5)常用医疗救护器材和用品的使用常识。
2.2.9安全基础知识
(1)突发事件预防的总体原则和一般方法。
(2)防火基础知识。
(3)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4)交通事故处理基础知识。
2.2.10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紧急救助员、高级紧急救助员和
紧急救助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其中紧急救助师中的“紧急医疗救护”内容的考试按照高级紧急救助员的要求进行。
高级救助员
紧急救助师
比重表
理论知识
技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