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所得税(progressive income tax)是指
税率随着个人应纳税款的增加而上升(直至达到某一点为止)的所得税制度。即为根据收入的高低确定不同的税率,对高收入者按高税率征税,对低收入者按低税率征税。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通过累进所得税制度来调节社会成员
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状况。累进所得税制就是根据
收入的高低确定不同的税率,对高收入者按高税率征税,对低收入者按低税率征税。这种累进
所得税,有利于纠正社会成员之间
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状况,从而有助于实现收入的平等化。但这种累进
所得税不利于有能力的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实施累进所得税制,这意味着富人以更多的赋税标准纳税,穷人则以低赋税标准纳税。在这样一个
税率结构之下,每一
纳税义务人的
平均税率,即
应纳税额与其所得之比率,会因
个人所得净额不同而有所差异。
个人所得净额越高的纳税义务人,
平均税率也越高。
累进所得税制是西方国家在
个人所得税中的惯例做法,以德国、美国为例,德国
利息税为30%,但主要针对高
收入人群。如果单身者个人
存款利息低于6100
马克、已婚者低于1.22万马克,就可在存款时填写一张表格,由
银行代为申请免征
利息税;
美国的
个人所得税,在1994年共分为五个等级,各个所得税等级的边际税分别是15%、28%、31%、36%及39.6%,按照最穷、次穷、中等、次富、最富5档标准划分,各档
税负占家庭所得的比重(有效
税率)分别是-3.2%(即低
收入的家庭不仅不要纳税,反之可以得到政府一些补助及
退税)、2.8%、 6.2%、8.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