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五类是1949年全国解放以后,在经过农村土改,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城市工商业
公私合营以后,划分城市阶级成分以后,才逐渐出现的一种称呼。
这种称呼在解放以后十多年很少使用,在文革中逐渐普遍使用。随后几十年在
中国社会上对某些人的称呼。
先是指
履历表上出身填写为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雇农、佃农)、下中农等的一大批人。后来也泛化到指称他们的子女出生家庭成分为红五类。
最近一些年,特指中高级革命军人、中高级革命干部家庭出生的一类人。与之类似具有历史背景的称呼还有
红二代文革初期“
血统论”最为猖獗的时候,在正式文件中有过不提“红五类”的说法。
1966-7-2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说:“对于工人、
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烈士子女以及其他
劳动人民的子女,凡是合乎条件的,应该优先选拔升入高等学校。”
1967-2-19《中共中央关于中学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意见》中说:“
红卫兵应以劳动人民家庭(工、农、兵、革命干部和其他劳动者)出身的革命学生为主体。”
“红”指这五类家庭成员在现实社会的阶级分层结构上,与
执政党、现政权(“
红色江山”)的性质是一致的,具有先天的
政治正确性(“自来红”),是其阶级基础、主体和依靠对象。因而在种种资源占有、
利益分配(升学、招工、晋级调资、分房、医疗等
社会流动的机遇和福利)上,他们享有
优先权;在
政治参与(参军、提干、参选
人民代表、从政为官)、接班人的培养(入队、入团、入党、选拔各种
积极分子和入选干部后备队名单)上,享有优先权(因为“
根正苗红”)。
红五类子女比其他阶级、阶层出身的子女处于更优胜的社会主流地位,不但在正式的公众生活中占据着核心位置,即使在非正式的
人际交往里,都拥有更多
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