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路街道,隶属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地处
鸡冠区北部,东与
东风街道相邻,南与
向阳街道相连,西与
西鸡西街道毗邻,北与
城子河区相望,辖区总面积2.3平方千米。2011年末,红军路街道辖区总人口38301人。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红军路军工所。
1953年,设红军路街道。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53年,红军路街道辖团结、腾飞等19个居民委员会。
2002年7月,19个居民委员会合并为红旗、红军、铁滨、华兴、新风、新华6个社区。
2003年,铁滨社区并入红旗社区,华兴社区并入新华社区。
2009年10月,新风社区更名月秀社区。
2011年末,红军路街道辖红旗、红军、新华、月秀4个居民委员会;下设78个居民小组。
区划详情
截至2021年10月,红军路街道辖3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祥光路工商2号楼。
地理环境
红军路街道地处
鸡冠区北部,东与
东风街道相邻,南与
向阳街道相连,西与
西鸡西街道毗邻,北与
城子河区相望,辖区总面积2.3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红军路街道辖区总人口3830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3129人,城镇化率86.5%。总人口中,男性20510人,占53.5%;女性17791人,占46.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5701人,占93%;有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共2600人,占7%。2011年,人口出生率0.71‰,人口死亡率0.41‰,人口自然增长率0.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653人。
经济
2020年,红军路街道收入总计271.9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3.7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71.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40.21万元,占88.3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7万元,占3.7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人数,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红军路街道有小学2所,在校生804人,专任教师6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13人,专任教师45人;高中1所,在校生2218人,专任教师117人。
文化事业
2011年末,红军路街道有街道文化活动中心6个,社区文化中心4个,藏书1万册;朝鲜民族艺术馆1个,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学员326人,专业艺术教师28人,内设二胡、古筝、民族舞蹈、唢呐等学习班,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百人合唱团;秧歌队,成员60人;小鼓队,成员40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红军路街道有社区医疗服务中心2个,专业卫生人员22人;卫生所2个,专业卫生人员20人;病床500张。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951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红军路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65户,人数984人。年末参加城镇居民某本医疗保险6645人。
交通
红军路街道境内有331国道经过。
历史文化
红军路街道因辖区内红军路而得名。
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3日,红军路街道被评为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