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大全(厦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市从事信息咨询的公司
纪录大全(厦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由赵青太和法定代表人许红华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将企业名称“厦门兴泰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称。2018年获得世界纪录认证公司在中国区的业务申报代理经营授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庭审案件
民事(2019)闽02民初21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1、诉讼参与人
2、基本信息
3、案情简介
原告拥有“吉尼斯世界纪录”、“GUINNESS WORLD RECORDS”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被告成立于2014年8月28日,于2016年5月9日将企业名称“厦门兴泰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称。被告纪录大全公司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再转授权的方式,宣称自己是世界纪录认证的官方机构,使用仿冒吉尼斯公司商标的相关标识,并仿冒吉尼斯公司服务人员服饰、证书、报价单、宣传报道、图片等,造成公众混淆,误以为二者存在关联,以此抢夺相关市场。
原告主张被告在提供的世界记录认证服务、广告宣传中使用的标识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使用的证书设计、认证官制服等与其证书设计、认证官制服等近似,并在经营中进行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庭审判决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纪录大全公司的被诉行为既侵害了吉尼斯公司的涉案商标权,也构成对吉尼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判令纪录大全公司停止侵权,发表致歉声明,赔偿吉尼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维持一审判决关于纪录大全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判项;二、撤销一审判决关于吉尼斯公司停止侵权的判项。
相关评价
纪录大全公司从其成立之初就全面抄袭、模仿其竞争对手公司的宣传用语、商标标识、认证证书、工作人员的服饰、报价单的样式等。判决该司承担巨额赔偿责任,既对恶意侵权行为予以有力惩戒,又彰显了福建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澎湃新闻 评)
参考资料
纪录大全(厦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关于我们.公司网站介绍.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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