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组织机构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主要任务包括:
一是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加强行政监察等工作。
二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五是创造条件,加快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六是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七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法规制度。
到2017年基本完成《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8 09:3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