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公共产品
每个人对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减少的产品
根据对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满足条件,公共产品被分为纯公共产品(pure public goods)与准公共产品(quasi-public goods)以及公共资源
表现特征
非竞争性有两方面含义:
(1)边际成本为零。这里所述的边际成本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对供给者带来的边际成本,例如增加一个电视观众并不会导致发射成本的增加。
(2)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如国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环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从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门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都是属于这一类,不会因该时期增加或减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变化。此类产品增加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消费者的消费量,增加消费者不增加该产品的成本耗费。它在消费上没有竞争性,属于利益共享的产品。
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是指某些产品投入消费领域,任何人都不能独占专用,而且要想将其他人排斥在该产品的消费之外,不允许他享受该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所有者如果一定要这样办,则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因而是不合算的,所以不能阻止任何人享受这类产品。例如:环境保护中,清除了空气、噪音等污染,为人们带来了享受新鲜空气和安静环境,如果要排斥这一区域的某人享受新鲜空气和安静的环境是不可能的,在技术上讲具有非排他性。
非分割性
纯公共产品还具有非分割性,它的消费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的消费者共同享用的。如交通警察给人们带来的安全利益是不可分割的。可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而且不能分割的纯公共产品具有公共消费的性质,即在消费这类产品时,消费者只能共享,消费者也可以不受影响的共享,而不能排斥任何人享用。管理以及从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门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都是属于这一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1 12:35
目录
概述
表现特征
非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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