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新羊毛是指不含再生毛的优质羊毛(允许含有5%的、用于装饰或加强织物性能作用的非
羊毛纤维),由国际羊毛局于1998年在中国市场首次推出。拥有这个标志表示此产品得到了国际羊毛局的认可。
意义
世界上有超过五亿人认识纯羊毛标志,因此它是世界最著名的纺织品象征,同样高比例羊毛含量和质量象征的羊毛混纺标志在全球也有较高的认知率。
完全可以坚信只有满足严格质量标准的特许权制造厂家才被准许在其产品上悬挂纯羊毛标志和羊毛混纺标志。
国际羊毛局推出了几个与
纯羊毛标志和羊毛混纺标志品牌相结合的羊毛针织服装市场项目,它能帮助消费者很容易地辨别羊毛类型产品和新型的羊毛混纺产品的区别,了解各自的优点。显而易见的纸吊牌将使您识别和鉴别羊毛针织服装的特性和出色魅力。您还能看到一系列生动的广告宣传和店内宣传活动支持纯羊毛标志和羊毛混纺标志品牌的宣传。
国家标准
根据国际羊毛局的规定要求,出口商品使用纯羊毛标志的检验程序和步骤是这样的:
1、生产厂家须在事前向国际羊毛局申请,经检查、考核认可并发给执照后,才可生产使用纯羊毛标志的产品。
2、生产所用的毛线和面料,必须从中国或其他国家有
纯羊毛标志执照的工厂采购,并提供品质证书,以保证其质量。
3、纯羊毛标志可经外经贸经营单位向国际羊毛局中国分局直接订购,缝入商标或纸吊牌内。
4、样品检测。执照工厂需把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中心进行品质测定,标志只能用于测试合格的产品上,测试费由执照工厂支付。
5、凡使用纯羊毛标志的毛衫、服装、毛毯和地毯等,均在付运前由当地商标分公司进行外观和工艺检验,只有合格的产品,方可使用纯羊毛标志;否则,需从产品上拆除纯羊毛标志或修补后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羊毛局
国际羊毛局1980年开始开拓在中国的业务,并于1989年与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就我国出口纺织品中使用纯羊毛标志产品的检验达成合作协议。协议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外销的挂纯羊毛标志的羊毛制品统一由中国商检总公司负责管理,各地分公司负责测试和外观检查工作。
国际羊毛局(INTERNATIONAL WOOL SECRETARIAT)的简称是IWS。该组织成立于1937年,由主要产羊毛国家和地区澳大利亚、新西兰、乌拉圭和南非出资组成。总部设在英国伦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置了约30个分支构。在香港设立了中国办事处。国际羊毛局是非营利机构,主要任务是研究提高羊毛制品质量、技术、扩大羊毛制品消费量,提高羊毛对其他纤维的竞争地位。另外,还协助有关工厂进行技术和销售服务。该组织每年的经费为1亿多美元,其中20-30%用于研究洗毛、纺织、印染、后处理、产品销售、市场消费调查、流行品种、颜色、款式、时装预测等专题项目。
世界上不少毛纺生产技术上的重大发明和革新,是国际羊毛局研制成功的。该组织还通过各地分局,向世界各国“羊毛标志”持有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新产品的技术资料,以及今后一二年内流行品种、款式、颜色、时装趋势预测等等,其目的在于传授羊毛制品的制造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命名产品适销对路,扩大羊毛制品的销售量。1982年,国际羊毛局与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简称CCIC)签订协议,IWS委托CCIC 代理为中国的服装检验中心。
纯羊毛标志(WOOLMARK)始用于1964年。其图案是以羊毛盘旋,中心构成尖角为特征,盘旋的毛线取意于
纺织原料来源取之不尽以羊毛团的柔软连绵。混纺羊毛标志(WOOLBLENDMARK)是1971年对含羊毛60%以上的混纺产品设计的。凡纯毛制品和含毛60%以上的混纺产品,达到国际羊毛局制定的品质标准要求,而核准使用上述两种羊毛标志。它的应用范围包括男女服装、地毯、家庭用品、毛毡等各种工业和消费产品。
因为悬挂羊毛标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际羊毛局制订的品质标准,并须经济机构的
专业技术人员或其所确认的产品质量考核机构和抽样检验或试验,所以产品能保持质量优良,在国际市场销售时,很受消费者的欢迎。由于这种产品销售快,售价比没有标志的同类产品略高。国际羊毛局为了维护羊毛标志的声誉,对已使用羊毛标志的产品,经常进行抽查。若发现产品质量下降,又未设法在限期内达到标准,即取消该产品羊毛标志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