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风险损失率”是保险公司开发产品,厘定公平合理的
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在各自开发设计相关保险产品时,尤其是大型
商业保险产品时,由于缺乏经验和共享的数据,以致设计的产品缺乏科学的
精算依据,给整个
行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风险,同时也给保险市场的规范带来极大的障碍。
所谓保险
纯费率,是指
纯保费占
保险金额的比率,是作为保险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
保险标的的
损失金额。
纯费率的确定 依照费率厘定的原则,保险纯费率应当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金额有关。因此,确定
纯费率,一方面要研究有效索赔的概率分布,也就是未来保额损失的可能性,即保额
损失概率;另一方面要研究有效索赔的金额。我们通常按照统计学的原理,利用过去的数据来推断这两方面的指标,并由此得出有效索赔额的均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根据历年的有效索赔数额,计算出单位保额的平均有效索赔额,即平均
保额损失率。然后,用其近似的估计未来单位保额的有效索赔额,进而确定
纯费率。
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在实践上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只有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里才比较稳定,因此
纯费率的计算应当取一个较长时期的数据,通常不少于5年。若知各年的
保额损失率,则可计算平均保额损失率。平均保额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
均方差是各保额损失率与平均损失率离差平方和平均数的平方根。它反映了各保额损失率与平均保额损失率相差的程度,说明了平均保额损失率的代表性,均方差越小,则其代表性越强;反之,则代表性差。若以S表示均方差,则其计算公式为:
对于平均
保额损失率附加均方差的多少,取决于损失率的稳定程度。对于损失率较稳定的,则其概率 不要求太高,相应地概率度 为1即可;反之,则要求概率较高,以便对高风险的险种有较大的把握,从而稳定经营,相应的概率度为2或3。
稳定系数是均方差与平均保额损失率之比。它衡量期望值与实际结果的密切程度,即平均保额损失率对各实际保额损失率的代表程度。稳定系数越小,
保险经营稳定性越高;反之,稳定系数越大,保险经营的稳定性越低。一般认为,稳定系数在10%~20%是较为合适的。稳定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例 某保险公司某类保险业务过去5年期间每年的保额损失率分别为0.30%,0.25%,0.26%,0.24%,0.20%,求来年的
纯费率。 解:首先,计算以往5年平均保额损失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