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污能力
水域能够承纳污染物的能力
一般而言,【纳污能力】是指依据水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在充分利用其环境容量的基础上水域能够承纳污染物的能力。
纳污能力:主要指单一环境。在保障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的条件下,水体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数量。
纳污能力,在水资源保护中,一般指的是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在水功能区管理中,把在一定设计水文条件下和排污情况下,为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水体所能容纳某种污染物的最大数量,称为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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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3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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