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文物(非物质文化)管理所
“苗族服饰、苗族芦笙舞(滚山珠)”项目保护单位
纳雍县文物(非物质文化)管理所,获得“苗族服饰、
苗族芦笙舞
(滚山珠)”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纳雍县文物(非物质文化)管理所获得“苗族服饰、
苗族芦笙舞
(滚山珠)”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参考资料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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