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齐布禄,一作纳齐卜禄,
乌拉纳喇氏,据称为金朝完颜氏后裔,初为锡伯王驸马,后脱离自立扈伦国,为明末海西女真乌拉和哈达的始祖,被尊为大玛法。
纳齐布禄据称为沈王
完颜宗弼之裔,其先人因政治失意于金初就定居于宁江州(后为乌拉洪尼勒城)一带,还有说法则称其为“蒙古苗裔”。元朝初期,纳齐布禄家族开始成为乌拉洪尼勒城一带部落的实际统治者,后蒙古人势力东进,其祖、父率众投靠锡伯部,纳齐布禄遂生于该部。
元朝末期,天下大乱,锡伯首领趁机称王,纳齐布禄因有能力,被锡伯王招为驸马。1395年,纳齐布禄率部自立,于启尔撒河流域的吉外郎城割据称雄,经过麾下大臣喜百、德业库二人辅佐,仅十二年时间,纳齐布禄掌控了辉发、牛头山一带。期间,蒙古大汗闻纳齐布禄之名,希望招为驸马,被纳齐布禄拒绝。1405年,锡伯与蒙古联兵进攻吉外郎城,纳齐布禄在喜百、德业库的掩护之下,率亲兵二十人突围。途中行至山上,遇蒙古追兵,纳齐布禄箭无虚发,蒙古兵不敢上前,便询问其名,答道,“
纳喇氏,纳齐布禄”,至此便以纳喇为姓。
纳齐布禄突围后回到故乡乌拉洪尼勒城聚拢部众,于次年(1406年)创立扈伦国部落联盟,虽然明朝未与承认,但也没有进行直接干预,扈伦国征服并联合周围部卫反而在客观上起到了为明廷拱卫北疆的作用。纳齐布禄有一子多尔和齐,一女名不详,均为锡伯王女所生,后人追谥为倭罗孙·那哈拉·大玛法·莫勒根·巴压·纳喇氏·纳齐布禄,意为“扈伦国太祖系氏族中的善射者、贵人、纳喇姓部首领纳齐布禄”。后扈伦国在蒙古大汗脱脱不花东征海西女真后遭到瓦解,纳齐布禄五世孙布颜、王台分别创立了新的部族国家
乌拉和哈达。
乌喇本国名初名扈伦,其始祖名纳齐布禄,独防辉发乌喇两界之启尔撤河源,有闻其墨尔根名,自虎密雅拉库河来访者,纳齐布禄留之为弟,名之曰徳业库,居无几,徳业库别去,其说声誉,防古可汗闻之,令兵百人往访,欲迎归,以女妻之,锡之户口产畜,纳齐布禄诳云携父母偕往遂登高峰不下,蒙古兵衣甲趋上,纳齐布禄射之,矢无虚发。兵不能上,问其姓,随口应之曰纳喇氏。遂相传为纳喇氏。云古兵退避居乌喇河滨,乌喇居人讶上流有羽毛,逐流而下使二十人徃觇焉,纳齐布禄赠以所猎获禽兽皮肉、羽毛。二十人归,众迎归奉为部主,纳齐布禄纳一女子,生商坚多尔和齐,后复还故防不知所终。子商坚多尔和齐继为乌喇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