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GB 9994-2008)》代替GB 9994—1988,本标准与GB 9994—1988的主要差异为:1.修改了适用范围;2.增加了纤维名称和测定回潮率方法的引用标准;3.增加了回潮率、标准回潮率和公定质量3个术语,删除了商业重量术语及其计算公式;4.将原混纺材料公定回潮率条文中的注调整为脚注等。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GB 9994-2008)》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 209/SC 1)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纺织工业科技发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窦茹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