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曰:“伏日当蚤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奏之。朔入,上曰:“昨赐肉,不待诏,以剑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谢。上曰:“先生起自责也。”朔再拜曰:“朔来!朔来!受赐不待诏,何无礼也!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责,乃反自誉!”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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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枝蔚 《送吉公西归》诗之二:“细君笑坐明灯里,节近元宵客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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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燮 《癸巳类稿·释小补楚语笄内则总角义》:“小妻曰妾……曰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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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 《奈何天·妒遣》:“只因我家老爷,是个风流才子,娶着一位夫人,十分丑陋,心上气愤不过,只得另娶两位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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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工 《竹枝词为胡彦远纳姬赋》之二:“喃喃细说细君贤,一意温存百意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