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路管理处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绍兴市公路管理局系市级公路管理机构,隶属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养护科、路政科、法制科、财务科、高速路政大队,以及直属单位市郊公路段。共有职工147人。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境内86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和农村公路行使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计划的编制和审核;负责全市公路及有关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市国省道公路路政许可事宜的审批和审核;负责全市公路标志标线的管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案件的查处,以及重大或跨县(市、区)路政案件的协调和查处。
养护管理
公路养护的目的是保持公路的正常使用及良好的通行环境,并通过加固、改善或新建等手段提高公路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公路养护基本任务有:
(1)加强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基本技术状况调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保持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良好的技术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
(3)吸收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取科学的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有效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降低路桥设施的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益;
(4)贯彻“预防为主,处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提高公路的抗灾害能力;
(5)加强公路的技术改造,以适应公路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
路政管理
绍兴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绍兴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下辖绍兴市郊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柯桥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诸暨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上虞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嵊州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新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绍兴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共有路政执法人员300余人。
主要职责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境内86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和农村公路行使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及有关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市国省道公路路政许可事宜的审批和审核;负责全市公路标志标线的管理;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案件的查处,以及重大或跨县(市、区)路政案件的协调和查处。
获得荣誉
2008年,获得了“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22:01
目录
概述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养护管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