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旅游委员会是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旅游经营管理体制的意见》(绍市委发 [2009]54号)设置绍兴市旅游委员会。市旅游委员会是绍兴市政府主管旅游行业的组成部门。
(三)综合协调
旅游环境、城建设施、旅游交通、商贸购物、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娱乐等各类资源的统筹整合、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
(五)负责全市旅游产业投资、经营和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
策划宣传,组织和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等工作。
(八)负责管理市文物局;管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与浙江省
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