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班固等·《汉书·王吉传》:“左曹陈咸荐骏贤父子,经明行修,宜显以
厉俗。”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一六:恂经明行修,名重
朝廷,所得秩奉,厚施朋友故人及从吏士。
元·郑元佑·《颍昌书院记》:凡书院所宜有者无不备,官设山长固不问,若
训导之师,则慎严其选,必经明行修可以成就人才者。
清·
张廷玉等·《明史·太祖纪三》:丁丑,遣人访经明行修之士。
清·
蒋士铨·《忠雅堂集·诗集四·甲戌·送万芝堂官怀柔》:送君南浦四载前,经明行修君人燕。
清·
张之洞·《致陶春海》:经学为院中首席,事赅体用,最切身心,必须经明行修,始足楷模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