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注学,阿拉伯文‘Ilm al-Qur’an wa al-Tafsir的意译,原意为“古兰经和注释的知识”。
基本介绍
“古兰经注释学”的简称。与圣训学、教法学等并称为伊斯兰教传统学科。伊斯兰教初创时即已产生。早期穆斯林视《古兰经》为唯一可靠的知识源泉,为立法、行教的根本依据。但因经文比较简短,内容有限,“降示”的背景不同,需要加以扩展和解释,以便有所遵循,乃由一些熟悉经文的学者开创这一学科。8世纪以后,随着教法学的产生,法学家们因社会立法的需要,更为重视以《古兰经》律例为立法、释法依据,对经文的注释日益流行,产生大量注释经典的著作,成为经注学科的基础和基本形式。因教派、学派、法理之争,对经文多有不同的注释,形成各种流派的经注理论,其内容亦更为充实、广泛,涉及经文“下降”的背景及读法、版本、语法、修辞、语汇、释义、历史典故、寓言、轶事等;注释方法上出现了传闻注释、意见注释、示意注释(以苏非思想、意会注释)三大流派,以传闻注释最受穆斯林学者的推崇。此外,又有犹太教式注释、基督教式注释等方法。近代以来随着伊斯兰现代主义、泛伊斯兰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等思潮的兴起,又有各不相同的注释理论、流派和著作。关于经注学的著作,参见“太甫绥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