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政府机构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部门,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申报驰、著、知名商标,负责本县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上级工商局、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职责
检查大队
一、依法或根据授权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在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以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二、查处辖区内陆上走私贩私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斗争;
三、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受理上级机关及其它执法机关移送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五、负责对12315台分流的消费者申诉举报件和消委会在调处纠纷过程中转达来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12315台反馈处理结果。12315台及消委会在调处消费纠纷过程中向检查大队提出协助处理请求时,检查大队应立即派人前往协助。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一、负责统一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咨询,对于能够通过电话当场解答或调处的,应当及时给予处理;组织对消费者纠纷的现场调处;
二、根据职责分工,向检查大队、消委会及基层工商所分流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或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处理;
三、及时指导、跟踪、督促分流承办单位处理的各种消费者纠纷和举报案件,收集反馈意见;
四、整理、汇总、统计、分析消费者申诉举报有关数据,为市场监管执法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
五、宣传和为消费者提供工商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
基层工商所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分局、所管辖范围内“经济户口”的建立,开展辖区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和企业的初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市场、商标、广告、合同的监管;负责对各类经济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各类经济实体进行监督、回访。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争创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参与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外事、文书档案管理和会议组织;制定全局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拟定工商行政管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局的政治思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指导本局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
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以及本局各类规章制度情况,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协助党组抓好党风(行风)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其违纪行为。受理本局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建立健全监察监督网络,对群众反映涉及的问题和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调查处理;支持、保护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负责办理12345诉求件;履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装备科
贯彻落实区工商局财务指导,组织实施本局财务装备管理;编制本局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工作;负责本局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局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经费收支管理及监督检查;组织管理本局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基层工商所的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计划工作;检查指导本局的财务、装备管理工作。
法制科
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有关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检查指导本局的法制工作。
信息技术管理科
负责信息化网络的技术保障、安全防范、各类软件的应用推广、软件升级维护、数据备份和数据库平台的安装、配置及调试等以及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注册登记管理科
依法承担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本局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在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并对本局的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组织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负责全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协调指导和检查本局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
市场合同科
负责依法对所辖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要素和生产资料市场及各专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市场主体资格、查处无照经营、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经纪行业监管;加强监管粮食收购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认真履行《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指导和监督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办理各类合同见证、登记、备案,做好合同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推荐、审查、考核“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查处违反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办法的行为;监督拍卖和招投标活动,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做好市场、合同监管各类统计报表和分析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和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组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州市知名商标推荐工作;负责商标档案的管理与有关数据统计;负责广告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它各类广告活动;检查指导全区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局查处经济违法案件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消费维权服务点有关工作;负责经济违法案件的统计和档案管理。
参考资料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4 10:2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