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上诉的直接性。有权提出经济纠纷上诉状的必须是当事人或其诉讼权利承担人、
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2.针对性。经济纠纷上诉状是针对法院第一审判决和
裁定而写的,因此要直接指出原判认定事实的错误、原判理由的不充足或适用法律的错误,并有针对性地写出不服一审判决意见、看法以及自己的请求。
3.时限性。上诉有时间限制。
上诉人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进行上诉,超过了规定时间则会被视作服从一审判决。
这是上诉状的关键所在。通常从四个方面写理由:第一,针对原审判决和裁定对事实的认定有错误、出入和遗漏,或证据不足,而提出纠正或否定之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对事实的定性不当,而提出恰当的定性判断;第三,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准、不对,而提出正确适用的法律根据;第四,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不合法定程序,而提出纠正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