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负债
企业因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负债
经营性负债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负债,如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等。
核算
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收账款。
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这部分借款可以用来弥补日常业务中资金的不足。单位借入的款项,构成了一项负债,归还借款时,不仅要如数偿还借款的本金,还要按照货币的时间价值,支付借款利息。
为了核算借入款业务,应设置“借入款项”这一负债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单位借入的有一定期限的各种借款。贷方登记借入的各种借款数,借方登记归还借款的数额,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账户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对于借入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主要取决于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和借款利息的大小。借款利息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中,如果借入款是用于事业单位主营业务,其利息支出计入“事业支出”科目中;如果借入款是事业单位从事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的,则借入款的利息支出计入“经营支出”科目中。
一、借入款利息的具体核算过程如下
(1)如果借款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根据收入与支出相配比的原则,可以采用预提方法,按月预提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预提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的月份,按照已经预提的数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尚未提取的部分),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如果事业单位的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是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支出科目中,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应付账款主要是因商品交易或舅务供应而发生的,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付账款的主要会计问题是登记入账时间和金额的确定。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应以购买物资的所有权转移或接受劳务已发生作为标志。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区别情况处理。(1)在货物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货物验收入库以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因为要确认,购入的货物无论从质量上,还是从数量上或品种上都应与合同条款相符,以避免发生入账后再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2)在所购物资与发票账单不能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要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虽然货物已到但发票要间隔较长时间方能到达,但由于这项负债已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如果月末发票账单尚未到达,就先按暂估价入账,下月初以红字冲销,等收到发票账单时,要按正常程序处理。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而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应设置“应付账款”这一负债类账户。本科目主要适用于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使用。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三、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对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在会计核算上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反映这项负债的现存义务。事业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应付票据按带息与否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1. 带息应付票据的会计处理
应付票据如为带息票据,其票据的面值就是票据的现值。票据中的应付利息,在核算中可采用按期预提的方法。一般而言,事业单位采用按期预提利息方法进行核算应满足两个条件:
(1)事业单位必须是实行成本费用核算的单位。因为实行成本费用核算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因此,应正确核算相应的成本、支出等,以便支出与相关的收入相互配比。(2)应付票据的期限较长,利息较大。在这种槟算方法下,事业单位依照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票据规定的利率计算预提应付利息,计入“经营支出”和“应付票据”科目。票据到期时,冲减应付票据。
2.不带息应付票据的会计处理
不带息应付票据,其面值就是票据到期的应付金额。不带息应付票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票据面值所记载的金额不含利息。另一种是面值中已包含了部分的应计利息,但在票据上未注明利率。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按票据面值记账;在第二种情况下,可以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对面值所含利息部分不单独核算,将其视为不含息应付票据,按面值记账;二是按一定的利率计算票据面值中所含利息,将其从购入资产的成本中扣除后记账。由于第一种方法更为简便,而且,在我国应付票据期限较短,利息一般很小,所以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第一种方法进行核算,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上按其票面价值列示“应付票据”项目。
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事业单位有时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以前,按合同规定,要向购货单位或接收劳务单位预收部分或全部款项。这些预收款项需要事业单位在一定时间内以交付货物或提供劳务来予以偿付。收到的款项,是事业单位预收的账款,构成事业单位一项负债。如预收货款、租金、报刊杂志订阅费等。等到事业单位按照合同如期交货或提供劳务以后,预收账款才转为收入,债务才得以解除。
为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应设置“预收账款”这一负债类账户。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按售价(劳务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付款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的会计分录。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1 19:24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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