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作为凭证的物品被称为信物。在古代,会以情书,诗歌,器具,香囊,同心结等作为信物;在现代,信物的种类则变得五花八门,例如玫瑰,戒指项链饰品,再或者是香车,别墅等奢华大件。在人们心里,信物与爱情也是密不可分的。
估计
信物的历史早于情书,如果终止的话,也比情书晚。一个眼下的证据是,当人们
一件普通的物器,交到异性手里,附载其中的精神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构成了一种
契约,犹如金箍棒在地上画出的圆圈,使小小的领地变成祭坛,一方面阻止爱欲的入侵,一方面在于自我约束,在空白的时光里独处时,可供怀念以及对两人的明天展开虚构幻想。
恋爱中的男女比较看重对方赠予的信物,大体一致的看法是,信物本身的经济价值跟感情浓度成正比。当某个男人在月光下的树林里,为女友戴上项链时,女人眼中闪耀的光比项链更为明媚。女人回赠的信物往往在于申明其精神价值的神圣,如钢笔、打火机、领带等等。有人不小心把戒指弄丢了,悄悄买一个一模一样的,但戴在手上总觉得不真实,内心忐忑不安,他(她)疑神疑鬼地相信,这多半是一个不祥之兆。人们往往越在得到时,越是有好的意义上的联想,越在失去时,越会有不好的注解。
企图用项链拴住对方,或者用戒指套牢对方,动机无可指责,至于效果就不好确定了。在比较动乱的婚后几年,很多人往往就是在好奇心丧失后开始出墙的,别说什么信物,动刀子也要私奔!信物作为一种伦理的工具,作用是越来越式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