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行为
经济学领域术语
给付行为,“非给付行为”的对称。又称“财产给付行为”。是指以转移财产利益给他人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它包括财产权的转让行为,如动产支付,他物权设定等;也包括财产利益的转移行为,如债权让与,债务免除等;还包括某些事实行为,如将自己的财产附合于他人的财产等;但所有权抛弃或代理权授予等行为不属给付行为。给付行为多数是有偿的,但也可是无偿的。
依不同标准,可分为积极给付行为(作为)和消极给付行为(不作为),一次性给付行为、反复给付行为和继续给付行为,单纯给付行为和合成给付行为,可分给付行为和不可分给付行为,特定给付行为和可替代的给付行为。与履行行为相同,而与清偿行为相异。给付行为强调债的法律效力,着眼于对债权标的的作为或不作为,清偿行为则强调债的消灭,着眼于债权的实现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13 16:51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