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误差,是指在统计过程中,
统计资料与实际情况的差异。统计过程由设计、调查、整理、计算和制表所构成,各段工作难免不周或发生误差,由此产生统计误差。主要包括
调查误差和
样本误差。前者指在整个统计调查过程中由
人为因素引起的各种技术性和
责任性的误差,如课题选择误差、调查设计误差、分析误差等。后者主要指抽样过程中样本
代表性误差。
统计误差可分为
登记性误差和
代表性误差两种。登记性误差是由于人员疏忽而错误判断事实或错误登记事实产生的误差。不管是
全面调查还是
非全面调查,都会有登记性误差产生。代表性误差是非全面调查所固有的。非全面调查只对
调查对象中的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由于这部分单位不可能完全反映调查对象的性质,所以必然会产生误差。抽样调查的代表性误差是可以计算的,但
重点调查和
典型调查的代表性误差是不能计算的。因此,从定量角度分析,
统计资料的
准确性审核主要是对登记性误差的审核,即审核发生在调查登记过程中的误差。
登记性误差又可分为
偶然性误差和
系统性误差。造成偶然性误差的原因主要是人们的无意行为。由于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在登记资料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遗忘、笔误、答非所问等现象,这是很正常的事。但这种偶然性误差是随机产生的,不会具有某种
倾向性,即在数量上不会一直偏向于某方。在对大量资料进行整理时,这种想大忽小的偶然性误差往往会互相抵消。系统性误差则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在数量上可能一直偏向于大的一方、也可能一直偏向于小的一方。所以,系统性误差又称
系统偏差。产生系统性误差的原因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主观因素就是人们出自某种目的故意扩大或缩小
统计数据。客观因素主要是调查环境、调查条件决定的,如
测量工具不准确、对指标概念的现解不清、调查范围模糊等。系统性误差对统计结果的影响较大,应尽量将它消除,以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