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塞北地区建立的行政机关。1945年7月,中共中央和中共晋绥分局决定撤销塞北区行政公署,成立绥蒙政府,乌兰夫任主席,杨植霖任副主席,王铎任秘书长,下辖绥中、绥西以及雁北等四个专员公署。抗战胜利后,绥蒙政府仍隶属于晋绥边区行政公署。10月,根据中央指示,乌兰夫等人到内蒙古东部地区领导和开展内蒙古自治运动,绥蒙政府工作由副主席杨植霖主持。1949年4月,绥蒙政府改属华北人民政府领导。1949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命令,绥蒙政府改称绥远省人民政府。1954年,绥远省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