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
法律术语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体现方式
一、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生产、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埋藏物、善意取得等。
二、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等。
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7-19 19:35
目录
概述
体现方式
法律依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