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贷计划亦称 “国家银行信贷计划”。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规划计划期内信贷资金的来源和数量、信贷资金的运用数量,规划货币发行的数量,以及国家金银、
外汇储备变化的一种金融计划。综合信贷计划包括信贷收支计划和现金收支计划。它概括地反映了国家银行在计划期存款、贷款和货币发行方面的任务,将金融宏观调控的目标具体化、数量化,指导着国家银行业务工作。
中国从1950年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综合信贷计划,并于1951年制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综合信贷计划编制办法,即《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收支计划编制办法(草案)》。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
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和各经济部门
季度计划体系逐步建立,
中国人民银行除继续编制年度(分季)综合信贷计划外,还开始编制季度(分月)综合信贷计划,并以季度计划为主。各项计划指标都列
余额和增减额,编制和执行以增减额为主。之后,在计划项目方面虽有不少变化,但总体框架一直变化不大。差别主要在于后者以年度计划为主,辅之以五年或十年计划,
季度计划已停编。
综合信贷计划在广义上包括信贷收支计划和现金收支计划。综合信贷计划反映的
货币关系包括
现金结算和
非现金结算内容,而现金计划反映的货币关系只是现金结算内容。从1989年起,中国的信贷计划体系分4 个层次:①社会信用规划;④国家
银行信贷计划;③其他
金融机构信贷计划;④社会集资计划。其中,国家
银行信贷计划是信贷计划体系中的主体。由于过去的综合信贷计划在计划操作上已实际反映为国家
银行信贷计划,所以综合信贷计划又称
国家银行信贷计划。
表中横的方面,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部分。资金来源同资金运用总额的差额就是
货币投放或回笼数额。用
货币流通量的变化表现出来,货币流通量增加额为货币投放额,
货币流通量减少额为
货币回笼额。
①充分动员
信贷资金。信贷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过程,是深入挖掘资金潜力、增加
信贷资金来源的过程。
②有计划、充分合理地使用
信贷资金。综合信贷计划是根据国家政策、
国民经济计划编制的,按照综合信贷计划使用
信贷资金,就能有力地保证国家政策和
国民经济计划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挖掘资金潜力,使整个国家资金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
③合理投放
货币。
货币投放额是整个
信贷资金活动的差额,提高信贷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质量,能够促进货币更合理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