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数法
经济学术语
综合指数法是先综合,后对比平均,其最大优点在于不仅可以反映复杂经济现象总体的变动方向和程度,而且可以确切地、定量地说明现象变动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效果。但它要求原始资料齐全。平均指数法是先对比,后综合平均,虽不能直接说明现象变动的绝对效果,但较综合指数法灵活,便于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两种方法的实质一样,因而,可以把平均指数法看作是综合指数法的变形;平均指数法在应用上较综合指数法方便,就此,可以认为平均指数法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
基本原理
综合指数法将各项经济效益指标转化为同度量的个体指数 ,便于将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起来,以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为企业间综合经济效益评比排序的依据。各项指标的权数是根据其重要程度决定的,体现了各项指标在经济效益综合值中作用的大小。综合指数法的基本思路则是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的权重和模糊评判法取得的数值进行累乘,然后相加,最后计算出经济效益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数
步骤
优点
缺点
指标要注意使用同向指标,如不同向,必须做好同向处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2 20:52
目录
概述
基本原理
步骤
优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