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旅游饭店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行业标准
由于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已受到全世界的关注。旅游业的发展依赖于当地的环境状况,饭店业作为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在有效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的努力直接关系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并影响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饭店的环境管理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创建 “绿色旅游饭店”是饭店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
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LB/T007-2006
绿色旅游饭店
2006-03-23发布
2006-03-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发布
目 次
公 告
前 言
1 范 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定 义
4 基本原则
5 管理的基本要求
6 绿色旅游饭店等级与划分
7 绿色设计
8 能源管理
9 环境保护
10 降低物资消耗
11 提供绿色产品与服务
12 社会环境经济效益
13 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
1.附录A 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申请材料
2.附录B 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细则
公 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06年10号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绿色旅游饭店》为旅游行业标准,编号为LB/T007-2006,从2006年3月23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国家旅游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前 言
由于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已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各国、各地区、各行业都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制定了相应的行业准则以约束并促进组织的环境行为。因此,各类组织越来越重视自身活动、产品和服务对环境的影响。
旅游业的发展依赖于当地的环境状况,饭店业作为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在有效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的努力直接关系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并影响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饭店的环境管理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是饭店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
绿色旅游饭店是一种新的理念,它要求饭店将环境管理融入饭店经营管理中,以保护为出发点,调整饭店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实施清洁生产,提供符合人体安全、健康要求的产品,并引导社会公众的节约和环境意识、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倡导绿色消费。它的实质是为饭店宾客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同时,在经营过程中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排放,预防环境污染,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绿色饭店是一种方向和目标,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为指导现阶段的实践,本标准把绿色旅游饭店定义为: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坚持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的饭店,其核心就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永续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绿色旅游饭店的创建、实施与保持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实践过程中应于饭店其它管理体系的运行相协调,是一个与饭店各方面的发展相互促进的过程。
饭店建成的年代有长短、经营的规模有大小、建筑的形式各不同,设备设施技术性能也有差别,因此在创建、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饭店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并积极引入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获得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
本标准专为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实施环境管理提供指导。并对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实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由于环境保护技术的发展、对环境问题研究的深入以及饭店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环境绩效的改善,本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
本标准的制定主要参考版本为浙江省地方标准《绿色饭店》(DB33/T326-2001)。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2006年3月23日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浙江省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满宏卫、刘士军、贺静、许澎、肖歌、王建平、朱海燕、徐晓村、谭湘萍、汪笑柏、杜觉祥、刘锦宏、鲁凯麟、张源。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实施和改进环境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要求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实施和改进环境管理的旅游饭店。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2455-1990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
GB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3-1999)
GWPB 5-200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9001-2004 质量管理体系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定 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绿色旅游饭店
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坚持清洁生产(见3.2)、倡导绿色消费(见3.4),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的饭店。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进行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绿色设计
绿色设计是指在设计阶段就将环境因素和预防污染的措施纳入产品设计之中,将环境性能作为产品的设计目标和出发点,力求使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在饭店设计中表现为饭店在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和设施配置等方面充分考虑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使饭店符合绿色旅游饭店的相应标准。
绿色消费
指人们在购买物品和消费时,关注商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后对环境的影响问题,并在消费过程中关注环境保护的问题。
绿色客房
指无建筑、装修、噪声污染,室内环境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客房;客房内所有物品、用具及对它们的使用都符合环保要求。
绿色食品
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经专门机构评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出来的,经有机食品颁证组织颁发证书的食品。
环境标志
环境标志是所在或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宣传环境品质或特征的用语或象征符号。环境标志标明产品从生产、使用以及回收处置的整个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无害或损害极小,有利于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
绿色照明
安全、高效、紧凑型的以节电、保护环境为原则而设计的科学、有益健康的照明器具。
绿色服务
是指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环保型的设施、设备、用具,并倡导绿色消费(见3.4)的服务。
环境方针
组织对其全部环境表现的意图与原则的陈述,它为组织行为及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框架。
环境绩效
组织基于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对其环境问题进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管理结果。
基本原则
减量化原则
饭店在不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通过较小产品体积、减轻产品重量、简化产品包装,以达到降低成本、减少垃圾的目的,从而实现既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目标。
再使用原则
在确保不降低饭店的设施和服务的标准的前提下,物品要尽可能地变一次性使用为多次使用或调剂使用,不要轻易丢弃,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范围和用量。
再循环原则
物品在使用后回收处理,成为可利用的再生资源。
替代原则
为节约资源、减少污染,饭店使用无污染的物品或再生物品,作为某些物品的替代。
管理的基本要求
5.1 饭店最高管理者承诺持续改进环境绩效和预防污染,并遵守有关环保、节能、卫生、防疫、规划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2 最高管理者指定一名管理者分管绿色旅游饭店的创建、实施与运行,各部门设有负责环境管理的分管人员,形成管理网络,创造能使员工充分参与创建绿色饭店的内部环境。
5.3 饭店应制订环境方针,明确“创绿”目标和指标,建立并实施有关节能、环保和倡导绿色消费的规章制度。
5.4 各级管理者要定期检查饭店各部门的运行情况,有记录、有整改的措施,并有成效。
5.5 饭店主要公共场所和部门应有体现保护环境、注重生态的装饰,有倡导绿色消费的告示和文字说明,有相关的报刊杂志展示。
5.6 应对饭店全体员工进行全面的环境意识的培训和教育,使培训与实施办法同步进行。特别是对环境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工作岗位的员工要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
等级与划分
绿色旅游饭店分金叶级和银叶级两个等级。
金叶级应具备
6.1.1 饭店建立绿色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
6.1.2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卫生、防疫、规划等法律法规;
6.1.3 分区域、分部门安装水、电、汽计量表,并有完备的统计台帐;
6.1.4 锅炉安装除尘处理设备;
6.1.5 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运行正常;
6.1.6 污水处理设施完备或接入城市排污管网,不直接向河流等自然环境排放超标废水;
6.1.7 室内空气质量符合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6.1.8 不加工和出售以野生保护动物为原料的食品;
6.1.9 一年内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方面的投诉;
6.1.10 达到附录B评定细则240分以上。
银叶级应具备
6.2.1 饭店建立绿色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
6.2.2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卫生、防疫、规划等法律法规;
6.2.3 主要区域安装有水、电计量表,并建立台帐或记录;
6.2.4 锅炉有除尘处理措施;
6.2.5 厨房有烟净化处理措施;
6.2.6 不直接向河流等自然环境排放超标废水;
6.2.7 不加工和出售以野生保护动物为原料的食品;
6.2.8 一年内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方面的投诉;
6.2.9 达到附录B评定细则180分以上。
绿色设计
环境设计
7.1.1 饭店设计中有保护当地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的设计。
7.1.2 饭店建设未造成当地植被、水系及生态的破坏。
建筑设计
7.2.1 饭店设计充分考虑自然采光的设计与运用。
7.2.2 设计中考虑隔热、保温材料的设计与运用。
7.2.3 饭店门窗和隔墙有减少噪音的设计。
7.2.4 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装饰材料。
新能源的设计与运用
饭店在设计时能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现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地热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节水设计和其它
7.4.1 采用冷热电联供、集中供热等能源梯级利用技术。
7.4.2 饭店设计中有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7.4.3 饭店卫生间采用节水型座便器。
7.4.4 饭店有中水系统设计。
7.4.5 饭店有减少污染排放的设计。
能源管理
基础管理
8.1.1 建立耗能设备分类与计量仪表台帐。
8.1.2 按部门或系统安装水、电、汽计量仪表,并设立计量仪表的数量、分布台帐。
8.1.3 建立能源统计工作制度,有比较、分析、建议报告。
8.1.4 建立能耗定额、考核制度及奖惩办法。
8.1.5 管理者掌握饭店用能详细情况,问题清楚,目标明确,节能措施可行有效。
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遵循附录规定
8.2 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应遵循附录B的规定。
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并保持运行良好
8.3 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等),并保持运行良好。
积极采用多种节水措施
8.4 积极采用多种节水措施。
环境保护
污染控制
9.1.1 各类污水处理设备完备且运行正常。
9.1.2 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9.1.3 锅炉烟尘排放符合GB 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3-1999)的要求或使用集中供热。
9.1.4 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油烟排放符合GWPB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9.1.5 饭店边界噪声符合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9.1.6 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积极采用环保型设备、用品和材料
9.2.1 使用溴化锂吸收式等环保型的冷水机组。
9.2.2 使用环保型(无氟)空调。
9.2.3 使用环保型(无氟)冰箱。
9.2.4 不使用哈龙(F1211)灭火器。
室内环境
9.3.1 室内空气质量符合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9.3.2 改造或新装修后的客用设施投入使用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有害物质。
9.3.3 采用有环境标志的装修材料。
绿化
9.4.1 以保护生态的原则做好室外绿化工作。
9.4.2 做好室内绿化,为宾客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
降低物资消耗
物资的使用总要求
饭店有降低及控制各类物品使用的措施,尽量做到减量使用、多次使用和替代使用。
降低客房物资消耗
10.2.1 减少客房各类棉织品洗涤次数。
10.2.2 客用品减量使用、多次使用。
10.2.3 取消、改变或简化客房生活、卫生用品的包装。
降低餐饮物资用品消耗
10.3.1 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清洁用品。
10.3.2 合理利用食品加工中边角料的有效部分,减少浪费。
节约各类消耗品
10.4.1 节约用纸。
10.4.2 用分类洗涤等措施,节约使用清洁剂。
10.4.3 节约其他各类物资。
产品与服务
提供绿色客房
11.1.1 设有无烟客房楼层或无烟小楼。
11.1.2 客房楼层有新风系统。
11.1.3 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客房物资用品耗量。
11.1.4 服务指南中有相关说明,服务程序或岗位职责中有具体规范要求。
11.1.5 配备空气清洁设备。
11.1.6 供应洁净饮用水。
11.1.7 放置对人体有益的绿色植物。
餐厅提供绿色服务
11.2.1 有绿色服务规范。
11.2.2 积极提供绿色食品。
11.2.3 零点餐厅和早餐厅设无烟区。
11.2.4 提供安全食品。
11.2.5 不以野生保护动物为食品原料。
11.2.6 拒绝使用损害环境的企业和厂家生产的产品。
环境经济效益
社会环境效益
12.1.1 有系统的宣传措施。
12.1.2 得到社会的良好反映(有各种报道)。
12.1.3 得到宾客的支持和赞同(有反馈信函)。
12.1.4 宾客对饭店环境的满意程度达到80%以上(根据征求意见表统计)。
12.1.5 绿色客房出租率呈上升趋势,或绿色客房平均出租率超过饭店平均出租率。
经济效益
12.2.1 年能耗(电、水、燃料)费用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比上年下降或达到先进指标。
12.2.2 消耗品费用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比上年下降或达到先进指标。
建立绿色饭店管理体系
12.3.1 饭店设立绿色旅游饭店管理组织,建立绿色管理网络。
12.3.2 制定环境管理的目标和方针,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等制度与措施。
12.3.3 遵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
12.3.4 开展绿色环保活动,营造绿色氛围。
12.3.5 组织节能环保培训。
12.3.6 参加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评定
参加评定资格
全国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饭店。
评定机构和权限
13.2.1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统筹负责绿色旅游饭店的组织、领导、评定工作,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评定细则,授权、督导省级以下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开展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工作,保有对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所评绿色旅游饭店的否决权,并接受国家旅游局监督。
13.2.2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按照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授权和督导,组织本地区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保有对本地区下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所评绿色旅游饭店的否决权。同时,负责将本地区所评绿色旅游饭店的批复和评定检查资料上报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备案。评定机构应吸收有关专业技术部门代表参加,并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监督。
13.2.3 其他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按照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授权和所在地区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督导,实施本地区绿色旅游饭店的推荐、评定和复核工作。同时,负责将本地区绿色旅游饭店的推荐或评定检查资料上报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评定机构应吸收有关专业技术部门代表参加,并接受各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局监督。
评定程序
13.3.1 饭店向所在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提交评定申请报告及有关表单。
13.3.2 饭店所在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见13.2.3)向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推荐申报饭店,或根据授权对申报饭店进行评定,并将有关评定检查情况上报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备案。
13.3.3 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对申报饭店进行评定。
13.3.4 评定后,达到标准要求的予以通过并公告,同时,上报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备案,并由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颁发证书及绿色旅游饭店标志牌。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不予通过。
人员资质
13.4.1 熟悉旅游以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环境管理基本知识。
13.4.2 思想品德好,能做到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13.4.3 了解饭店工程设备运行与管理,具有较丰富的饭店经营管理或行业管理经验。
13.4.4 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13.4.5 通过培训取得绿色饭店评定员资格。
标志管理
13.5.1 绿色旅游饭店标志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制度。
13.5.2 经评定的绿色旅游饭店授予相应的标志,并颁发证书。
13.5.3 绿色旅游饭店标志牌由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统一制作、核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13.5.4 经评定的绿色旅游饭店,由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复核结果上报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备案。
13.5.5 标志的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到期必须重新申请、评定。
13.5.6 企业在使用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或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损害的行为即予以取消标志的使用权,并且在有关媒体予以公告。
13.5.7 凡标志使用有效期满而不继续申请的,不得继续使用标志。
附录A
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申请材料
(规范性附录)
(略)
附录B
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细则
(规范性附录)
(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5 19:58
目录
概述
行业标准
目 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