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上书》是1988年姚博初编剧的越剧古装剧,取材于中国传统历史故事。
剧目简介
汉文帝时期,临淄郡有位当过齐
太仓令(管理京城粮仓)的
淳于意,辞官行医后,扶危济困,深得众望。但因识真病讲真话,得罪权贵,冤判了“肉刑”。淳于意有5个女儿,其中小女儿
缇萦最受宠爱。他平时给予女儿如男子一般的教育,使之明事理。邻居塾师无意中拉伤了一学生的手,得罪皇亲,缇萦就怂恿施霁郎代替当塾师的父亲去挨打,却使霁郎获得了孝子的美誉,被召上京。对比之下,淳于意痛感自己蒙受冤屈却无人可以出头申诉,在狱中嗟叹“五个女抵不上人家一个儿”。不料,正是他的小女儿缇萦,勇敢地向汉文帝上书,不但平了冤狱,还促使文帝废了肉刑。一个未成年的女孩,能做常人不敢做、做不到的事,连皇帝和皇后也感慨不已:淳于意“教女如教儿”,其实是种瓜而得瓜啊!
历史故事
汉淳于缇萦。齐人。太仓令意之少女也。意有五女 、 无子。会坐法当刑。诏逮系长安。临行。骂诸女曰。生女不生男。缓急非有益。缇萦闻而悲泣。随父至长安。上书、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俾得自新。文帝悯其孝。诏除肉刑。意遂获免。 秦定叟谓人家父母。生女不喜。只为缓急非有益五字。但生男未必有益。顾用情何如耳。若缇萦者。虽谓之有子可也。能存缇萦之心。则为缇萦不难。即不为缇萦。亦相去不远矣。
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就是被牵连一同办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
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
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可没有儿子。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