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监察局位于缙云县五云镇黄龙路38号6楼,主要负责缙云县纪律检查工作,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室等等机构。
主要职责
(一) 主管全县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变更或撤销县属部门纪委、乡镇纪委、行政监察室不适当的决定;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优化经济环境举报;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七)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单位内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并对这些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进行审核;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的任职人选,征求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意见,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后,由县委决定任免;负责考察、任免各乡镇纪委副书记、委员和县直各单位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组成员)及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做好干部人事监督工作,执行好干部任用选拔一票否决制。
(九)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编发信息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大事记;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处理、督办上级和本委、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管理财产财务和行政事务以及对外接待等工作;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及制定有关制度。协助委局领导做好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并向县纪委常委会提出建议,负责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及联系特邀纪检监察员等。
(二)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开展党性、党风、党政纪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政策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及领导讲话;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电化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三)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属各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管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责任调查和追究,指导检查全县执法监察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室
(与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挂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牌子)
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综合分析行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组织开展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信访室
(县人民政府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办理、指导、督促、催办信访案件,开展信访监督;办理一些时间紧急、情节单一的案件和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核查信访问题,提供案件线索,疏导上访群众;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举报信访业务工作。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查处理县纪委、县监察局立案调查和司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审理下级报批案件及征求意见案件,审核备案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全县纪律惩戒有关规定的落实;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复查、备案等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
承办各乡镇、县属各单位县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及统计等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八)优化经济环境举报中心办公室
受理、协调、调查处理优化经济环境的有关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受理举报的重要情况,提出改善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意见。
单位地址
缙云县五云镇黄龙路38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