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绅地主
明代封建特权阶层
缙绅地主,明代封建特权阶层。包括各级官吏﹑致仕官﹑封赠官﹑捐纳官以及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生员。
简介
明代的封建特权阶层。包括各级官吏﹑致仕官﹑封赠官﹑捐纳官以及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生员。他们的妻子也享有相应的特权待遇。地位仅次于贵族地主﹐是明代封建统治的重要支柱。明代的缙绅地主享有优厚的待遇和特权。政治方面﹐缙绅的法律地位高于常人﹐司法部门无权擅自拘审官员。明律规定“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闻请旨﹐不许擅问﹐六品以下﹐听分巡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取问明白﹐议拟闻奏区处。若府州县官犯罪﹐所辖上司不得擅自勾问﹐只许开具所犯事由﹐实封奏闻。若许推问﹐依律议拟回奏﹐候委官审实方许判决”。缙绅犯公罪可以收赎﹔犯私罪也得以解职﹑调离或降等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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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2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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