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市场
企业间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商务平台
网上交易市场是企业间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商务平台。通过网上交易市场,可以改变传统贸易中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模式,变成了多对多模式,并创造众多买卖商家聚集的在线交易空间。
定义
买卖双方不仅可以寻找到更多的贸易伙伴,增加更多的商业机会,还能够享受更多的方便和标准化的商务服务,获得一个良好的商务环境。
经营管理
由第三方负责经营管理
网上交易市场(B2B)是提供给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间进行实物和服务交易的由第三方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此第三方负责对网上交易市场的交易进行管理,并不得参与交易。
经营者要求
经营者具备法人资格
经营者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必须进行税务登记,且在网站首页下方刊登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殊业务许可证、真实的企业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服务对象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法人。
网站特点
提供实物(服务)交易
买卖双方都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法人,在网上交易市场上提供实物交易和服务,其中包括依法发布商品(服务)信息和广告,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提供登录注册功能,提供交易功能,提供结算功能,提供身份认证功能,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细则等。
具备安全可靠的支付功能
网站应该具备为交易提供资金结算的服务,也就是应该具备安全可靠的支付功能,除此之外还应该有其他的资金结算渠道供市场参与方选择,这些渠道应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有工商报备的独立的固定网址
网上交易市场(B2B)的经营者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独立的固定网址,网站必须按照IP地址备案的要求以电子形式报备IP地址信息,并将备案信息刊登在网站首页下方。
具有订单履约的综合支持能力
网上交易市场(B2B)的经营者应该具备为市场交易双方提供订单保管、查询、跟踪及运输与寄递服务的方法,并且在网站上具体说明使用服务的方法、时间、收费标准及有关注意事项。
商品(服务)描述真实详细
网上交易市场(B2B)的经营者必须核实市场参与方的真实身份,必须监管市场参与方所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必须告知市场参与方应该在网站上提供合法真实详细的商品(服务)描述,所提供的商品(服务)与描述的内容必须一致。
服务功能齐全
网站具备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功能,市场经营者必须具备完善与方便的服务功能,包括咨询服务、交易服务、售后服务等,并在网站页面上明显标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22:43
目录
概述
定义
经营管理
经营者要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