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产业的反垄断政策研究》是
蒋岩波创作的法学著作,首次出版于2008年9月。
内容简介
该书以微软垄断案为基本出发点,通过对案件争议问题的分析,探讨学者们对网络产业中的市场竞争和垄断问题认识的分歧之所在,分析产生认识分歧的原因;通过对竞争、垄断和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政策理论的梳理,了解有关理论演进和发展的基本脉络;通过网络产业市场竞争、垄断与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垄断的比较分析,研究网络产业垄断的基本特点,分析网络产业市场竞争、垄断与传统产业差异产生的深层原因;最后针对网络产业市场竞争和垄断的特点,以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福利最大化为目标,提出针对网络产业的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政策主张。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在网络经济的竞争与垄断的实践中,引发许多为传统理论难以解答而国家政策和立法不得不做出选择的问题。例如,网络产业由于网络的市场集中度高与网络产品的竞争性强并存,其性质判断上是属于自然垄断产业还是属于竞争性产业?基于网络产业的特殊性,对网络产业应采取何种政府规制政策,是进行直接的经济管制、技术标准管制,抑或采用反垄断管制,何种政策更为有效或是正确的选择?如果对网络产业进行反垄断管制,传统的、在其他产业中适用的反垄断政策对网络产业是否适用,如果存在问题,应如何进行调整和改革?中国网络产业的竞争与垄断规制,既要遵循网络产业全球化的规则,又不得摆脱本国国情的特殊制约,在政策上能否和如何做出二者兼顾的选择?这一系列问题还有待研究。基于此,《网络产业的反垄断政策研究》对这一主题展开了研究。
作品思想
该书重要观点有:其一,网络经济由于自身的一些特点,如信息性、较强的外部性、标准性和全球性,导致了网络产业的市场结构呈现出较高程度的垄断性,但是这种市场结构与传统产业的市场结构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为理想中的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在任何市场中都不存在,因此,将网络产业市场结构认定为一种新型的市场结构是不正确的。
其二,网络产业的市场结构具体可以表现为垄断竞争市场结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和完全垄断市场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更多地表现为寡头市场垄断结构形式。由于网络产业的垄断是一种基于对新知识的掌控所形成的,是一种无形资产的垄断,与传统产业的物质资产垄断相比,这种垄断具有暂时性和易变动性。但与传统产业不同的是,网络产业的市场垄断并不能限制和消除市场竞争,在高垄断的网络经济市场结构下,市场竞争仍然是十分激烈的。对网络产业市场中的这种垄断与竞争共存并相互促进的关系,可以用可竞争市场理论进行解释,只要不存在严格的进入壁垒限制,市场就是可竞争的。由于知识的创新没有较高的进入门槛,且无须较大的沉没成本的投入,因此,网络产业的市场结构无论垄断程度多高,该市场仍然是一种可竞争市场;只要国家不对网络产业施加严格的政策限制,网络经济产业就是可竞争的。
其三,对网络产业实行反垄断规制,必须通过反垄断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才能最终实现。从反垄断政策在近现代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反垄断政策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较大的差异,对不同的经济产业也是实行区别对待的,即反垄断政策是一种比较灵活的经济政策,其内容和实施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对不同的经济产业的市场垄断,根据该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是依照不同的标准对待和处理的。反垄断政策的经济理论经过了从哈佛学派到芝加哥学派再到新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反垄断政策的重心从最初的强调对市场垄断结构的控制转向了对市场垄断行为的控制,反垄断政策的目标也从政治目标转向了经济目标,反垄断政策的上述变化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是人们对市场经济理性认识的结果。网络产业具有与传统产业不同的一些经济技术特征,网络产业的市场垄断结构、成因和经济效率也与传统产业有一定的差异,因此,针对网络产业的反垄断政策也应当进行一定的调整,以实现经济效率最优的要求。
出版信息
作者简介
蒋岩波,1987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87双学士班,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2003年在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进修一年;200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西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