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商注意义务研究》讨论网络服务商对其
间接侵权行为所应尽的注意义务。现有过错判断标准适用于网络侵权纠纷案件时存在立法体例上的先天不足,是由于大陆法系国家侵权行为一般化的立法模式与英美法系国家侵权行为类型化的立法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冲突造成的。本文主张以对注意义务的判断取代对过错的判断,网络服务商承担
侵权损害赔偿网络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本土化发展,培育根植于本土的网络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网络服务商注意义务研究》对读者了解网络服务商对其
间接侵权行为所应尽的注意义务有很大的帮助。
宋哲,知识产权方向博士,现任百度公司高级法律顾问。曾在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十二年,在老区支教一年。后辞职,代理了大量涉及互联网的案件,所办理的多起案件系全国首例,被广泛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