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委员会是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发起成立的“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以规范网络使用传播作品的秩序。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 首批加入委员会的共有120家企业。这些企业还联合签署了《
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
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作品的
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
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
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筹建中国
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为互联网行业著作权保护工作搭建一个平台。
这也是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出现以联盟形式声讨和反对视频网站
盗版行为后,版权主管部门首次以官方身份对此问题进行表态。有业内人士表示,主管部门的正式介入,对于改善目前网络视频版权领域内相对混乱的现状将有本质性帮助。
张朝阳(作为代表宣读了《
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自律缺乏强制性,时常有侵权发生。针对视频版权侵权案件,仍需要采用诉讼来解决。
四、积极采取符合行业公认标准的技术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经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告、本宣言执行机构通知中列明的未经许可不得传播的作品,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对于处于公映档期、热播期间的影视作品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
十、建立互联网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制止恶意诉讼和
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